全国统一服务电话:86-10-69838795

文章详情

关于我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新版资质证书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文件要求,我市所有建筑业企业应依照相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完成简单换证;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资质类别无先后顺序,不区分主项、增项。

特此说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创建时间:2016-08-10 03:26

新闻中心